州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1月15日,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家培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一行九人来到梁河,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和查看执法点的方式进行。首先,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景生安代表县人民政府向执法检查组汇报了我县人防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在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下,完成了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机构单设组建工作;二是我县人防办成立以后,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从讲政治、讲大局的角度出发,认真落实和多种形式开展了《人民防空法》和《实施办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初步完成了防空袭疏散方案的编制工作。同时,景副县长还就贯彻人防法律法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今后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措施办法向检查组作了详细汇报。
在听取景副县长的汇报后,结合我县实际,执法检查组与会人员梁河县在全州率先完成人防机构单设工作,部门成立后,能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工作条件,使人防工作有了一个好的开端,为今后抓好人防工作奠定了基础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我县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家培对我县今后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深入宣传贯彻人民防空法,贯彻落实人民防空的“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人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二要进一步强化人民防空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强化人防办工作。具体做好:落实人员配备和占本级财政1‰的人防业务建设费问题。三要认真研究,积极探索人防工作机制和体制问题。首先人防办要尽心尽责开创性地工作,结合实际,给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决策的依据。其次,与人民防空相关的部门要紧密配合。另外,要全社会积极参与。形成党政、人防主管部门和社会三个方面有机结合、共同参与的人防工作机制和体制,使人防工作依法逐步走上正常运行轨道。
州人大对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必将推进梁河县有效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律法规,促进我县人防工作的较快较好发展起到较大作用。